本公司之子公司間交互運用客戶資料進行行銷時,不得為使用目的範圍外之蒐集或利用,於揭露、轉介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時,除法令另有規定、經客戶簽訂契約或書面明示同意者外,所揭露、轉介或交互運用之客戶資料不得含有客戶基本資料以外之帳務、信用、投資或保險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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