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治理主管
本公司指派董事會主任秘書洪儷芳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並經110年8月26日董事會審議通過,洪主任秘書自109年6月起擔任本公司董事會主任秘書,另於97年1月至102年7月擔任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單位主管職務,符合公司治理主管之資格條件,為本公司負責下列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:
1.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。
2.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。
3.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。
4.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。
5.協助董事遵循法令。
6.董事會績效評估及董事責任保險相關事務。
7.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。